信用安全评价 信用安全评价是对企业偿债能力、履约状况、守信程度的评价。能科学评价企业信用风险防范能力,准确反映企业潜在经营风险和财务风险;规范客户授信管理,减少呆帐坏帐,保障稳健现金流;提升企业在资本市场的议价能力,降低企业融资成本;塑造良好信用形象,提升企业获取政府、供应链、市场等资源的能力;培养企业全员的诚信经营与信用风险防范意识,塑造企业信用文化与品牌形象。 ( 1 )评价范围 : 凡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和其他权威部门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和相关组织均可参加企业信用安全评价。 ( 2 )评价方法: 企业信用安全评价由信用安全评价等级和中国信用安全企业公示两部分组成。企业信用安全评价本着“科学规范、公开透明、公平公正”的原则,采用宏观与微观、动态与静态、定量分析与定性分析相结合的方法,以定量分析为主,定性分析是定量分析的重要参考。 ( 3 )评价级别 : 根据国际信用评价规则,结合中国企业现状,企业信用安全评价实行“三等九级” : A 等分为“全国 A 级信用安全企业”、“全国 AA 级信用安全企业”、“全国 AAA 级信用安全企业”三个级别, AAA 级为全国最高信用安全级别; B 等分为 BBB 、 BB 、 B 三个级别; C 等分为 CCC 、 CC 、 C 三个级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