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 衡水市中小企业局 发布时间 : 2007 年 11 月 02 日
10 月 31 曰,衡水市市政府、市人行、银监局、工商局、国税局、地税局、质监局、环保局、统计局、法院、安监局等 11 个市直部门和各县市区局局长共 50 余人参加了会议。会议的主要任务是落实《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大力开展 “ 诚信兴企 ” 活动的实施意见》精神,开展企业信用评价工作,提升企业经营管理水平。
会议由市政府办公室副主任马凤民主持,首先局领导张根生对 78 家申报企业开展评价作了安排,详细介绍了上报企业重要信用缺失信息以及填报机读卡等重点环节的注意事项;然后局长张文学就企业信用评价工作进行了解读,强调了企业信用评价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他指出:对企业开展信用评价,打造诚信企业,是金融部门的防火墙,是 “ 三台一会 ” 建设不可或缺的关键环节,较之于其它部门的单项评价可以多视角、多层次考察企业信用。最后市政府副秘书长白金芳要求企业主管部门和市直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企业信用评价工作,加强沟通和联系,并就企业信用考评工作的人员到位、时间安排提出具体要求。
据了解,衡水市企业 99 %以上都是中小企业,制约其发展的最大瓶颈就是融资难造成的资金短缺问题。造成这种情况的原因一是多数中小企业因抵押担保品不足、信息不透明以及不能及时提供规范的财务报表等原因而导致贷款时被划分为风险较高的级别。二是目前各国有商业银行都有严格的贷款质量考核机制,很多信贷人员热衷于大企业、大财团,不愿意发放中小企业授信,从而无形中提高了中小企业的融资门槛。
为了引导企业加强信用管理,改善企业融资条件,解决企业融资难问题,衡水市中小企业局与市人行、市银监分局联合研究、组织实施了企业信用评价活动。评价结果将与金融考评等级完全对接,今后各国有商业银行将把信用评价结果作为是否对企.业提供信贷支持的前提。对于国家开发行、华夏银行等其他末在衡水设分支机构的金融部门,也将把衡水市的企业信用评价结果作为放贷的重要依据。
今后,全市年销售收入 500 万元以上的规模企业必须参加年度信用评价,凡参评而没有被评为星级信用企业的,各金融部门不予考虑信贷支持;对信用优良的企业,市、县人民政府将在工商、财政、税务、金融服务、信用担保、进出口等方面给予相应的鼓励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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