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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关于印发 2006 年工作要点的通知

 
 

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国务院 2006 年工作要点》已经 2006 年 3 月 15 日 国务院第 128 次常务会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国 务 院
                             二○○六年三月十九日

国务院 2006 年工作要点

  根据党中央关于 2006 年工作部署和十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精神,今年国务院工作总的要求是: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加快改革开放和自主创新,坚持推进经济结构调整和增长方式转变,坚持把解决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问题放在突出位置,全面加强社会主义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与和谐社会建设,为“十一五”开好局、起好步 。

  进一步推进改革开放

  (三十四)深入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开展食品安全的专项整治行动,强化保护知识产权工作,坚决打击各种商业欺诈行为、传销和变相传销活动。继续抓好其他专项整治工作。严惩制假售假、商业欺诈、走私贩私、偷逃骗税、金融证券犯罪和侵犯知识产权行为。(全国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成员单位按职能负责)
(三十五)加快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制订《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指导意见》,明确目标、原则和任务,加强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加快企业和个人征信体系建设。研究社会信用体系监督管理体制和行业自律机制,维护国家信息安全。研究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配套政策措施,积极推进信用服务行业标准化建设,开展社会信用宣传和教育活动。(国务院办公厅牵头)

摘自国务院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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